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请“服务西部奖”的通知
各院系(所)毕业班辅导员及相关毕业生: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同时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的就业形势,深入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相关通知的精神,进一步鼓励广大毕业生前往西部基层就业,结合我校实际,现特设立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具体条例参见附件一),奖励到西部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免费师范生需到县及县以下单位),签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申请条件:
凡毕业后,
1、 志愿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的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免费师范生)、高职生均可申请评奖。
2、 志愿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县(不含县级市)及以下基层教育单位就业的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可申请评奖。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1、根据自身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登陆“学生就业服务网”(www.career.ecnu.edu.cn),进入“毕业去向登记”——“个人信息中心”——“申请服务西部奖”,提交申请;
2、提交申请者需撰写求职征文一篇(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二),发送至邮箱careerb202@163.com,邮件主题:“求职征文+院系+姓名+征文名称”;
3、递交征文及网上申请“服务西部奖”截止日期为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