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研究生证
根据《研究生证和校徽管理规定》:研究生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应注销研究生证。请毕业班班长将毕业生研究生证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研究生证由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盖注销章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
2、毕业研究生学籍卡盖章、装袋
请毕业班 班长将填妥(毕业情况等)的毕业生学籍卡(一式二份),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毕业盖章等手续;盖章后,一份学籍卡装入《学生学籍档案袋》(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供),另一份学籍卡返回院系辅导员进入学生人事档案。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盖章
请毕业班班长自即日起到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具体填写说明及办理方法请参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相关要求》。(班长领取后交给辅导员办理后续手续。)
办理地点:闵行办公楼317(54345003)
备注:由于学校公章在闵行校区,所以无法在中山北路校区办理上述手续,请见谅。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